精选刊文|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

思尔芯上市前财务造假被揭穿,中金公司难逃其责?

‌海云‌ 2024-10-30 22:15:33 供应产品 3491 次浏览 0个评论

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【信披】查看更多考评等级
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
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
思尔芯在上市过程中被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,包括虚构销售交易、提前确认收入、少计期间费用等手段,虚增了营业收入和利润。其中,虚增的营业收入为1536.72万元,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.55%;虚增的利润总额为1246.17万元,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8.48%。这是新《证券法》实施以来,首例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、未获注册前被发现的欺诈发行案件。
中金公司作为思尔芯的保荐机构,在保荐业务中未能勤勉尽责,因此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那么,中金公司除了行政责任,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?
根据《证券法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发行人、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,发行人、上市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,保荐人、承销的证券公司应与发行人、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但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。本案中,发行人思尔芯和保荐券商中金公司都难辞其咎。
此外,根据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——招股说明书(2015年修订)》的规定,保荐人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,若因其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,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。
尽管思尔芯最终未发行成功,但如果有投资者在上市前基于对虚假记载的文件的信赖而进行投资,例如战略投资者或其他类型的投资者,他们可能会要求中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一旦中金公司被认定未勤勉尽责,先行赔付制度可能成为投资者获得赔偿的较快途径。
(本文由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彦梅律师,系证券诉讼、公司诉讼律师,辽宁大学法律硕士,具有保荐代表人(投资银行)资格、证券从业、私募基金从业资格,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。目前已通过CPA审计、经济法、会计、战略、税法,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、财务思维的律师。)
责任编辑:韦子蓉

A股巨震,最新解读来了! A股瞩目!两大券商合并明日复牌,如何表现? ETF日报:政策推动下计算机板块近期迎来估值修复行情,可以关注计算机ETF 、软件ETF 、信创ETF 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会否再加力?5500亿额度收尾年内发行额骤降 消费贷炒股现象渐起 多家银行提示违规风险 产品净值又亏了 理财公司紧急喊话 如何稳住这一“波” 高原天路启迪成长心路(解码·思政课怎么上) 台胞点赞大陆发展机遇 深感宜居宜业 “我们的石榴,亚克西”

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://gzrbzn.com/news/261555.html,本文标题:思尔芯上市前财务造假被揭穿,中金公司难逃其责?

百度分享代码,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Top